澎湖舊稱平湖、澎瀛、澎海、西瀛、島夷和菊島,於16世紀被歐洲人稱為漁翁島,因港外海濤澎湃,港內水靜如湖而得名;澎湖於宋代時期正式納入中國版圖,在元朝設立巡檢司,荷蘭人於西元1622年明朝時期佔領澎湖,最後明朝以荷蘭艦隊退出澎湖群島為條件承認荷蘭的台灣島主權重新獲得澎湖;清代先後設置了巡檢司、通判,日本統治時期設澎湖島廳,1897年改稱澎湖廳;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戰設立了澎湖縣,並將縣治設於馬公鎮,至1981年馬公鎮改制為縣轄市。